大商所: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设立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
设立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为黄大豆1号集团交割库总部,其分库为黑龙江天兴生物科技集团升昌物流有限公司、中粮贸易(五大连池)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海伦)粮食储运有限公司。
二、同意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放弃资格
同意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大连直属库有限公司、中粮贸易齐齐哈尔有限公司放弃黄大豆1号指定仓库资格。
三、暂停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标准仓单注册业务
暂停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东北有限公司、绥滨县盛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注册业务。
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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