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中介机构委托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等14件业务办法修订案、《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业务细则》等4件品种细则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八届理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经纪机构转委托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文章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