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粮期货:2024年10月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提醒

尊敬的投资者:

2024年10月各期货交易所期权合约到期日如下表:

期权到期日

交易所

期权标的

合约月份

2024年10月14日

大商所

豆一a2411

2411

豆二b2411

豆油y2411

豆粕m2411

玉米c2411

乙二醇eg2411

铁矿石i2411

聚乙烯l2411

棕榈油p2411

苯乙烯eb2411

液化石油气pg2411

聚丙烯pp2411

聚氯乙烯v2411

广期所

工业硅si2411

碳酸锂lc2411

2024年10月11日

郑商所

甲醇MA2411

白糖SR2411

菜粕RM2411

菜油OI2411

精对苯二甲酸TA2411

动力煤ZC2411

锰硅SM2411

硅铁SF2411

尿素UR2411

玻璃FG2411

纯碱SA2411

花生PK2411

烧碱SH2411

棉花CF2411

短纤PF2411

2024年10月15日

能源中心

原油sc2411

2024年10月25日

上期所

铜cu2411

橡胶ru2411

黄金au2411

铝al2411

锌zn2411

螺纹rb2411

白银ag2411

合成橡胶br2411

2024年10月29日

郑商所

苹果AP2412

2412

红枣CJ2412

对二甲苯PX2412

2024年10月18日

中金所

沪深300股指IO2410

2410

中证1000股指MO2410

上证50股指HO2410

 

届时以上期权合约将到期,请您密切关注上述期权合约的交易及行权/履约事项,妥善处理到期期权持仓。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针对未平仓的买方期权持仓,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广期所到期日结算时将对行权资金充足的实值期权进行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将被自动放弃。

二、如您持有到期日的商品期权合约,请您主动通过客户端交易软件进行平仓操作、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行权的指令。

三、股指期权合约行权时由中金所按照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进行现金交割。投资者在同一交易编码下的某一期权合约持仓,以净持仓参与行权或者履约。

四、股指期权合约无需通过客户端交易软件提交行权指令。您可通过客户端交易软件进行平仓操作,我司将于到期日当天15:15之前按照客户行权手续费统一向中金所提交行权最低盈利金额。若买方客户在2024年10月18日收市后仍持有沪深300股指IO2410、中证1000股指MO2410以及上证50股指HO2410期权合约的仓位,且合约的实值额大于我司所提交的最低盈利金额时,由交易所自动行权并进行现金交割,其他合约将被放弃。

五、买方期权为实值实值期权指行权价格小于到期日标的期货结算价的看涨期权或行权价格大于到期日标的期货结算价的看跌期权】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了结,也可以入金参与后续行权或者自行提交放弃申请。选择平仓但挂单尾盘未成交的,请务必于收盘前及时撤单释放持仓,以免对后续的期权操作造成影响;选择行权的,请及时关注标的期货的最新价及结算价的差异,于15:15之前补足行权差额资金,并通过客户端提交行权申请;选择放弃的,请于15:15之前通过客户端提交放弃申请。对于未处置或行权资金不足的到期期权持仓,我司有权在15:15之后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处理。

六、期权合约行权与履约后,将获得相应的期货合约持仓,请您在结算后及时通过结算单查询行权及履约结果,并注意期货头寸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持仓超限风险)。

特此通知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


继续阅读
上期所
大商所
郑商所
上期能源
名称
最新价
涨跌
涨跌幅
沪铜主力
----
----
----
沪铝主力
----
----
----
线材主力
----
----
----
热卷主力
----
----
----
名称
最新价
涨跌
涨跌幅
鸡蛋主力
----
----
----
生猪主力
----
----
----
豆油主力
----
----
----
棕榈油主力
----
----
----
名称
最新价
涨跌
涨跌幅
苹果主力
----
----
----
红枣主力
----
----
----
花生主力
----
----
----
棉花主力
----
----
----
名称
最新价
涨跌
涨跌幅
原油主力
----
----
----
20号胶主力
----
----
----
国际铜
----
----
----
低硫燃料油主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