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八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

修订案

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进行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修订为:

“交易所可以对会员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进行减收,减收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会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定,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交易手续费。”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修订条款对照表

现行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二十七条 …… 第二十七条 ……
交易所可以对会员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进行减收,减收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交易所可以对会员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进行减收,减收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会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定,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交易手续费。
免责声明:文章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农产品期货
金属期货
化工期货
能源期货

现货价格

化工
钢铁
农产品
能源
橡塑
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