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八三〇处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八三〇处取消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镇三眼桥货场西侧的铝期货交割存放点;
二、同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八三〇处取消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海路321国道三水西铁路货场的锌期货交割存放点。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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