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期货的交割要求有哪些
来源:综合资讯
螺纹钢期货交割要求包括交割单位、交割品级和交割必备单证等,具体如下:
1、交割单位
螺纹钢期货的交割单位是300吨/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
2、交割品级
螺纹钢期货的交割品级需符合国标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具体品级为HRB400E牌号的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螺纹钢。
3、交割必备单证
国产商品应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进口商品则应提供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在内的完整单证。
4、其他交割要求
交割数量:交割数量≤2400吨,可以是同一公称直径;2400吨<交割数量≤9600吨,至少应包含三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的交割数量不得超过总交割数量的40%;交割数量>9600吨,至少应包含四个公称直径,且每一公称直径的交割数量不得超过总交割数量的30%。
长度要求: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长度应为9米或12米定尺。
品牌与生产:每一标准仓单的螺纹钢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组成每一仓单的螺纹钢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连续两日,并以最早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同时,螺纹钢必须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
计量与磅差:螺纹钢交割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一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规定值。
仓单验收:仓单应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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