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有哪些限制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有哪些限制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有两项限制:报价限制和持仓限制。具体如下:

1、报价限制:用户投资买卖合约时须根据交易所给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之间的范围进行报价,超过限制的报价视为无效交易;

2、持仓限制: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不允许单个用户持有大量的合约进行交易,如果用户持有的交易仓位超过交易所的限制会被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操作。

沪深300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在2010年4月16日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表:

合约标的: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每点300元

报价单位: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0.2点

合约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8%

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IF

上市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免责声明:文章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农产品期货
金属期货
化工期货
能源期货

现货价格

化工
钢铁
农产品
能源
橡塑
建材